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是什么?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是指在股指期货的交易中应当遵循的规则。
1、交易时间
早开盘15分钟 晚收盘15分钟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时间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后交易日时间“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美国的期指市场是24小时交易,台湾地区则是早晚各增15分钟。
2、涨跌停板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7%。
3、保证金
为加强风险控制,此次业务规则修订稿将股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由10%提高至12%。同时,为保证单边市下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水平的针对性,修订了单边市下对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限制性规则。
“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12%并非投资者最终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根据商品期货市场经验,期货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加征2到5个百分点。以沪深300指数的点位计算,买卖单个合约至少需要15万-20万左右资金。
4、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 规避月末波动
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假日顺延”。根据计算,每月的第三个周五基本都在当月中旬,有时甚至会在当月的14号、15号就进行交割。这与国外股指期货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业内人士表示,股票市场通常有“月末效应”,许多法人单位因做账原因,会频繁进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动会较大。而股指期货也有“到期日效应”,许多资金会在到期日平仓,导致价格波动。如果两个市场的波动叠加在一起,会增大市场的波动,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都将产生较大影响。如今将交割日定在第三个周五,基本就可以在当月中旬进行交割,避免出现月末剧烈市场波动。
股指期货怎么结算?结算业务是指交易所根据交易结果、公布的结算价格和交易所有关规则对交易双方的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资金整理和划转的业务活动。
股指期货的结算包括:结算所或交易所的结算部门对会员结算,会员对投资者结算。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交易处理和头寸管理,就是每天交易后要登记做了哪几笔交易,头寸是多少。
(2)财务管理,就是每天要对头寸进行盈亏结算,盈利部分退回保证金,亏损的部分追缴保证金。
(3)风险管理,对结算对象评估风险,计算保证金。
从法律关系上说,股指期货不是在买卖双方之间直接进行,而由结算所成为对手方,即成为所有买方的唯一卖方,和所有卖方的唯一买方。结算所以自有资产担保交易履约。
期货采用的是当日无负债结算规则,所以每一天收盘后都要进行当日盈亏结算,中金所的股指期货结算价是当日最后一个小时的成交价格按照交易量的加权平均价。合约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以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以此类推。
合约当日无成交的,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当日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的合约。
交易所当日结算保证金,如保证金不足的,期货公司会要求客户在第2天开市前追加一些保证金,否则会被强制减仓或者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