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22-07-22 11:02:34

近日,根据广东省统一安排部署,深圳市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月至7月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从8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本次调整受益人群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三结合”的方式,以更好满足退休人员预期。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加发28元,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即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加发。缴费年限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退休人员,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倾斜调整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予以照顾。

举例而言,退休人员张先生今年71周岁,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5000元,缴费年限为30年。经此次调整后,每月可以增加193元,即定额调整28元,养老金挂钩调整105元(5000元×2.1%),缴费年限挂钩调整40元【30年×1+(30年-20年)×1】,高龄倾斜调整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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