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目标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严格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河南省条例,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制定配套支持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对现有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三孩生育登记跨省通办。
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依托国家、省两级人口基础信息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全省住院分娩、预防接种、公安入户、教育入学、婚姻登记、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和劳动就业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
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持续实施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公共服务、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快推进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机构规划建设,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到2025年,婚前医学检查率达75%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7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5%以上。
建立全省辅助生殖机构白名单制度,每半年公开一次白名单。加强监管,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实施托育服务能力倍增行动。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十四五”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制定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引导,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
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大型园区为员工建设托育设施。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推动实施父母育儿假制度。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修订《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落实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按规定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各级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到2035年,培育创建不少于100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10个“五育”(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并举典型实验区,500所实验学校。
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重点围绕女职工卫生费、“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保护、产假、哺乳假等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等权益保障专项督查;加大涉及女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力度,结案率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