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味电子烟10月1日起将不再被允许出售

2022-04-27 10:58:56

日前,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明确规定电子烟不能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那么目前市面上水果味电子烟的销售情况怎么样呢?

记者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几家电子烟品牌线下店采访时。一家门店的店员明确告诉记者,从10月1日起,他们将不再被允许出售水果口味电子烟。

深圳某电子烟店店员:

电子烟如果还有水果味,可以让你卖到9月底,没有库存的话5月就不给卖了。

长期以来,水果口味电子烟备受消费者青睐,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水果味电子烟禁售的消息发布后,不少消费者甚至店员都开始囤货。虽然目前需求较为旺盛,但许多线下品牌电子烟门店,还没有出现涨价现象。

据了解,目前水果味电子烟进货已经明显不如之前容易,按照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之日也就是今年5月1日起,电子烟零售店铺将不能再进货水果口味电子烟。

​《电子烟管理办法》5月1日起开始施行,而从5月1日至新“国标”开始实施的10月1日这期间,被称为“过渡期”,可以用来解决即将被禁售口味电子烟的库存问题。业内人士介绍,电子烟不管是从生产物流还是从零售端,流转速度都非常快,新规落地过程中的“过渡期”内,这些库存基本上都能得到消化 。

​中国职工技术协会电子烟课题组组长 郭晓渔:

从我们之前电子烟新政的草案到新政的发布,再到产品标准的发布,目前我们可以了解到,零售端的社会库存正在消化,而且有些地方很多的库存已经消化完了。我们相信在这个政策颁布,包括标准正式实施的时候 ,社会库存的问题是可以有一个良好的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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